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汇报材料)
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须建立一人一档健康档案
1、住建部官网26日发布《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从复工复产条件、现场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导各地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2、记者27日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从复工复产条件、现场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等七方面指导各地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3、档案管理要求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要求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管理,编制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汇总表(附表一),制定查阅、复印、告知等登记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一人一档,设专用的档案袋,放置在专用档案柜。
4、各工地均要严格使用广西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桂建通”平台)建立本项目用工实名制台账,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确保做到:在建项目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100%;从业人员上岗前个人身份信息采集入库率100%;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记录率100%;本地区用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实时上传率100%。
沈阳出台支持建筑业企业开复工通知
沈阳市建筑施工开复工期间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复工复产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保障我市开复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与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疾控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开复工指南,重点对企业组织管理、人员集聚管理、人员排查、封闭管理、现场防疫物资储备、卫生安全管理、应急措施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细化疫情防控措施,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短缺等问题。
《意见》的出台,对建筑业企业在争项目、争市场、增业绩,开拓市场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打破了多年来制约辽宁建筑企业发展的资质、资金、市场等方面壁垒。
延迟复工,建筑施工企业损失怎样计算?
一般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延迟复工,在延迟期间,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相关人员的人工支出,因此,延迟复工的损失=延迟复工期间额人工成本+其他因延迟复工产生的额外支出。
企业延迟复工的工资的计算标准基本上都是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发放的,或者说按照待岗工资确定,但待岗工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中也并没有准确统一的规定,所以,企业和劳动者都只能遵循本地政府的政策。
主张将相关时间顺延至企业复工后的合理时间,并免除相应期间不能履约的责任。如房屋逾期交付主要是因为工程合理工期延误、行政机关不能正常办理有关审批事项等因素造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买受人协商顺延房屋交付、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时间。
企业决定延迟复工的工资的计算方法是继续按照原来劳动合同的约定付工资,问题是这得建立在企业停产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基础上。企业停产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对已经复工的职工,按最低工资标准付工资,没有上岗的职工按政府规定发生活费。
重庆住建委表态企业复工: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工
1、月25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产复工的通知》,就政务服务方式、惠企政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建设的工期和费用、企业风险等6个方面作出13点要求,保障重庆房企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产复工。
2、重庆新型肺炎疫情复工时间一般企业在2020年2月9日24时后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
3、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辖区疫情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4、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官网发布《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筑业企业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 2024-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