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案件(建筑施工企业典型案例分析)
施工合同无效相关法规解读与典型案件(专题六)
-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梁运招标投标法认定中标无效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 最高院2018年12月29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对于那些一开工就需要施工企业垫付大笔资金的项目,一定要谨慎行事,以防合同一签定就出现工程款拖欠的局面。其次是合同的履行,作为施工企业应遵守和执行合同,要确保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切不可违约而将自身置于被动地位。
本协议为双方一次性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项目施工具有约束力。 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 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
工程代建委托合同2 委托方(甲方): 代管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保证投资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委托方与代管方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实际施工人”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有五种情况:一是转包或违法分包的承包人;二是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承包人;三是超越资质等级或借用资质的承包人;四是未按规定招标或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承包人。
实际施工人认定需要以无效施工合同为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目前通认的一种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主要有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往往是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合伙等民事主体。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实际施工人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对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实际施工人等的称呼。
具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实际施工人:(一)存在实际施工行为,包括在施工过程中购买材料、支付工人工资、支付水电费等行为;(二)参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过程;(三)存在投资或收款行为。
建筑施工中易出现的结算纠纷及防范对策?
但是,如果结算纠纷已经肇起,则施工方因第32款的限制可能会导致一些(或全部)变更不能使合同价款有所增加,而建设方因无此款的限制,则随时可要求因变更导致的已增加了的合同价款减少到原合同价款的水平。这显然于施工方不利。
在工程建设中,发生争议是不可避免的,现大都采用和解、协调、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来解决纠纷: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争议方通过磋商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沟通,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样既能解决争议,防止损失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
施工人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单位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起诉发包人的,发包人可申请追加被挂靠单位或者挂靠施工人为第三人。发包人起诉挂靠施工人或者被挂靠单位的,可以追加被挂靠单位或挂靠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纠纷起诉需要多久解决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纠纷的审理需要多久时间,要依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要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是简易程序,要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是上诉案件,需要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建筑工程合同工期违约金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都是三年,违约金纠纷的诉讼时效从发生违约行为后开始计算。若没有任何特殊情况,施工方应该按合同约定完工,逾期完工的应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也应该以合同约定为准,违约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要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措施
1、建筑施工企业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措施的方法是:切实强化项目成本核算、分析和考核,千方百计挖掘内部潜力,开源节流、降低物耗,减少非生产性开支。加强施工定额管理,控制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
2、一)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并做好防欠清欠工作 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营结构,将承包工程的重点放在有实力、信誉比较好的业主和项目上。
3、强化资金管理,化解分包商和供应商的诉讼风险首先,施工企业必须十分重视资金管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结算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建立企业资金结算中心或“内部银行”集中开户,统一管理,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严格审批制度,遵循以收定支的原则,控制资金的流向和流量,提高履约能力。
4、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并做好防欠清欠工作施工企业要预防拖欠工程款发生,加强企业管理,特别要加强对施工合同、施工质量、工期的管理。要调整经营结构,将承包工程的重点放在有实力、信誉比较好的业主和项目上。
5、对施工项目重要岗位人员监督管理的对策 (一)筑牢道德防线,消除腐朽动因 项目的领导干部接触的信息量大,见多识广,思想变化快,主体意识强,在行动中追求自我支配、自主决策,在理想抱负上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业主直接与C公司签订玻璃幕墙工程合同; B公司收取了总包管理费; C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
交由沈同富承包施工;工期参照隆波公司与建设方的主合同为开、竣工的时间;沈同富负责工程项目及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及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沈同富向隆波公司上缴工程总额 14%作为管理费、税金(包括营业税)及利润等,其余款项由沈同富支配使用。
甲乙双方在履行建筑工程合同的过程中,随着工程施工的逐步深入,就合同条款内容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分歧,主要原因是双方对于合同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A建设单位与甲承包公司串通投标,两人已经在私底下商量好投标价格,A建设单位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这已经违反了有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例解析目录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 案例:京津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廊坊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指出,即使未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持有土地代用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发布时间: 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