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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合法用工(建筑施工企业用工人员)

 

建筑工地农民工用工工资谁用工谁负责的相关政府文件

关于建筑工地农民工用工工资谁用工谁负责的问题,相关文件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是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16〕1号印发的文件中第二条指出 全面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

律师解答 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由分包单位负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工程施工总单位对于一些辅助性的工程,可以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分包单位要直接支付招用农民工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谁清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

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管委会,下同)负责统筹协调所辖区域内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矛盾问题。

可否允许施工企业与个人联合承揽工程

1、《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后段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3、法律分析:不能 个人可以与工程的劳务公司签订协议,承包制作或安装专业的分项工程,只限包工不能包料。个人不可能具备建筑工程资质,不可以分包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4、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承发包方式的种类 (1)按确立承发包关系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协议方式和投标方式。

建筑企业如何配合政府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

搭建信息平台,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为管理好几十万建筑业农民工,有效监管几千个工地的用工情况,自2009年开始,我市推行了《建筑业劳务用工综合管理系统》,实施了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劳务人员现场管理实名制。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要佩戴工作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劳务分包企业,没有佩戴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劳务分包企业要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编制出勤表,每日点名考勤,逐人记录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定期制订考核表。考勤表、考核表需报项目备案。

先从项目管理的制度入手,劳务实名制最大的阻碍在于管理人员的不配合。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部建立专用的劳务用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人员登记、考勤、工资发放等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配备专职劳务用工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管理和各类信息的汇总。

倡导多元化建筑用工方式,推行实名制管理(三)推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

四)充分利用“东莞市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的“诚信管理”和“劳资事件处理记录”模块,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加强工作指导,实时公布服务商名录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实名制系统服务商,列入实名制系统服务商不推荐名录。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1、如果发包项目部将工程发包给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劳动者与承包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发包项目部不能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发包项目部将工程发包给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者与发包项目部存在劳动关系,发包项目部应该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2、不可以。项目部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需要有办营业执照的上级公司才能是合格的签约主体。

3、能。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订,盖章是为了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劳动合同应由项目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上项目部的公章。

4、建筑公司项目部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项目部签订的劳动合同依法是无效的,应该由建筑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今,劳动合同需要到当地社保机构备案,主要是社保机构需要监督建筑公司是否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否按月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特别是建筑公司是否为劳动者办理了工伤保险。

5、法律客观:《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6、你所说的“施工方”指的是项目部吗?项目部属于二级法人,代表的是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是可以直接签定劳动合同的。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一定要做好劳动福利和投保工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成建制的签定劳动合同,也便于管理。还需强调的是:做好培训工作,让劳动密集型企业成为高素质企业。


发布时间: 2024-08-01